何文田轉車好差下喎,同埋黃埔過海分流作用有限
仲未計黃埔無位搞咁多嘢,單春月台點過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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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jpoon9394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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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埔無任何過海預留,甚至月台深度接近封死過海可能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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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埔站+德民街盡頭嘅限制基本上都封死黃埔過海嘅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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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戴亞街方案的確無咁就腳(尤其是黃埔新邨嗰邊)
所以先會ou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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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y 發表於 2025-9-15 06:41
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%e8%a7%80%e9%bb%9e/article/20250915/s00012/1757867795215/%e8%81%9e%e9%a ...
彩虹東同油塘東都係「半天吊」位置上先天不足
隨時主打都係做「過山車」
睇番現有交通(如小巴60,76A/ B)
都真係唔敢太樂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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睇咗成篇專欄
裡面提及啟德輕軌30年回本期不足夠
而且提供的地皮價值成疑
投資者興趣有限
其實有幾個提高吸引力嘅辦法:
1. 延長經營期
根據電車條例第30條
30.政府購買電車
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於1902年5月23日起計50年屆滿時,或於隨後任何一段5年期限屆滿時,或於根據第28或29條作出命令後3個月屆滿時,以下述方式給予公司書面通知 —— (由1911年第50號修訂;由1912年第1號附表修訂;由1924年第5號第8條修訂;由1939年第33號附表修訂;由1999年第62號第3條修訂)
(a)於該50年期屆滿前給予最少6個月通知;
(b)於隨後任何一段5年期限屆滿前給予最少6個月通知;
(c)於該3個月期屆滿前給予最少2個月通知,
要求公司出售而公司隨即須向政府出售其業務,以及適用於公司業務並由公司為其業務而使用的所有土地、建築物、工程設施、物料及機械裝置,以當時的價值為代價
其實政府1952年之後有權收回電車經營權,不過政府似乎冇興趣(當然公眾亦不希望)
啟德、東九龍、洪水橋、流浮山、南港島線(西段)全部應該保證50年經營期,同時比投標者信心如果符合要求通常可以自動獲得經營權續期(參考專利巴士,唔係去到中巴咁離譜嘅話一般都會續期)甚至比佢喺經營期期間自行決定分期購入鐵路設施土地擁有權,全部購入就可以永久經營
2. 容許同時經營啟德及東九龍輕軌及提出其他延伸的經營方案
政府認為啟德同東九龍兩個系統難以貫通,但唔代表私人公司無能力提出實現方案
應該容許入標提交將兩個系統貫通嘅方案作為選項
同時要允許投標者提出興建其他支線(例如啟德站<>體育園<>十三街重建項目<>九龍城碼頭)
如果輕軌系統本身規模太細,高度依賴港鐵系統同時轉乘距離長,將會大幅削弱系統吸引力
3. 期滿後遷移啟德簡約公屋
簡約公屋導致啟德樓價下跌,亦破壞「新CBD」定位,間接降低地皮價值
似乎期滿後最好盡快搬走,令投資者對啟德發展有信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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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y 發表於 2025-9-15 06:41
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%e8%a7%80%e9%bb%9e/article/20250915/s00012/1757867795215/%e8%81%9e%e9%a ...
嗰兩塊地已經算幾值錢 嫌跑道區海景地唔夠仲俾多埋邊一大塊地佢
政府仲已經幫手掟埋上城規 叫佢哋批咗提高高度限制。
睇返22D 22X, 條輕軌坐底可以收7個幾
不過可能係有興趣嘅中資都好重債務水平 要再借錢自然要求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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