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碼
 會員申請加入
搜索

上訴委員會 案件 2012-02

[複製鏈接]
admin69 發表於 2012-6-13 15:57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Advertisement



站長已委任本人處理站友 dippy 對 B2 板主 admin26 的停板上訴,有關案件編號為 2012-02。

本人剛剛把上訴理據送達 admin26(辯護人)。辯護人須於上訴理據發出後的 72 小時內,即香港時間 2012 月 6 月 16 日香港時間 16:00 前,向召集人提出辯護理據。除非辯護人已經在 Z 板請假,否則辯護人若在限期內未作出回覆,可當作不提上訴理據。

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
admin69
 樓主| admin69 發表於 2012-6-15 18:33 | 顯示全部樓層
有關是次上訴的資料,已發送予 10 位陪審員,請陪審員於 2012 年 6 月18 日(一)下午6:30前回覆以 iMsg 回覆,謝謝。

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
admin69 謹啟
 樓主| admin69 發表於 2012-6-19 10:23 | 顯示全部樓層

結果公佈

停板通告:
http://www.hkitalk.net/HKiTalk2/thread-692588-1-1.html

被停板的原文:
http://www.hkitalk.net/HKiTalk2/thread-692409-3-1.html

陪審員獲邀進行以下投票,本人於限期前收到 3 位回覆,結果如下:

1. 上訴人的相關文章,有沒有違反站規 27?
有違反: 1 人
沒有違反: 2 人
棄權: 0 人

2. 上訴人的相關文章,有沒有違反站規 34?
有違反: 2 人
沒有違反: 1 人
棄權: 0 人

限期前打開過 imsg,沒有回覆:5 人
限期前沒有打開過 imsg,沒有回覆:2 人

據陪審員投票,本委員會裁定站友dippy就站規27條上訴得直, 站規34條上訴駁回.

有陪審員認為站規27條按上文下理應該只是指消息發佈, 不適用於本案, 但有關站友明顯違反34條, 甚至違反了38-40條.

經考慮後, 本人決定維持dippy因違反站規34條而暫停貼文權30日的決定.

本人謹代表上訴委員會,向今次的陪審員致謝,他們包括:  DK704_3N133, 238X, nwfb1110, marioso, fw1321, DE2889, 5074, 307, SBS9827Z, GV1553。上述板友,不論有否投票,都可以自行到 Y 板申領 100 ipower。

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
admin69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會員申請加入

本版積分規則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站規|清理本站Cookies|手機版|hkitalk.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

GMT+8, 2025-12-19 08:43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