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Justshamxx 於 2024-2-24 11:52 編輯 , H. W' P* i2 O" i& |/ m
) e3 D( }% c0 z7 D& M6 d# F5 A
本人曾於前年1月2日向站務人員發送電郵,並於同年9月10日於此區發帖,詢問此戶口「已收回」後可否重新啟動,然而一直未得正面回應。站規第9條列明(部分原文)「自行申請取消戶口者,不得再在本站申請戶口。」,然而「重啟戶口」與「再在本站申請戶口」有別,希望站務人員能夠解釋「重啟戶口」是否屬於站規第9條所謂「再在本站申請戶口」。# ?1 ^/ i6 S5 f1 p
! L* j+ c# m, `本人在此聲明,由上述帖文後,曾在以下14個日子循此戶口登入italk,使本人的積分數由2361升至發表此帖前的2389: 2022年10月16日、12月26日;2023年1月2日、20日、24日、30日、2月9日、3月6日、4月9日、5月5日、8月23日、9月21日、11月23日;以及今年2月24日。 此行動旨在查看存在閱讀權限的文章,並為免開立分賬而違反站規第7B、8條。在登入期間,本人全程使用熒幕錄影記錄。
. m0 H1 z0 s1 X
- O. ?2 a( y3 L$ f |
|
|
當然他不肯放手,如果准我重新學過可會白頭
|
|
|
|
|
|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