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場是大部分外國遊客抵港後最先接觸的場所,而不少是會選乘機場巴士,尤其是昨天肇事,服務多間酒店的A11線。若有巴士迷在站頭作出狂熱行為,或行為不檢,勢必影響遊客對香港的印象,甚至影響飛機升降運作。
在此建議,拉人封艇,除另外許可外,禁止所有巴士迷在機場範圍集體拍攝巴士。當執法人員查問時,拍攝者必須出示有效的外國護照、記者證或「巴士迷攝影許可證」(下稱「許可證」),否則可被罰款及檢控。
建議許可證以收費方式運作,收費定為每天港幣300元,或每週港幣1000元,或每月港幣3000元。本地巴士迷必須先購買許可證,方可合法拍攝巴士。此同時可增加機場收入。
在沒有許可的情況拍攝,建議參考控煙的收取罰款方式,收取附加費5000元。若拖欠罰款,則作入獄論。
此小建議乃為維持機場秩序而設。
[ 本帖最後由 lrt505 於 2013-3-30 20:29 編輯 ] |
|
|
|
|
|
|
|
法例并沒有授權AA禁止所有人在機場範圍拍攝巴士
修例也要時間
有效的護照計唔計BNO同特區? |
|
|
|
|
|
|
|
請問輕鐵哥知唔知咩叫法治??
係喎,輕鐵哥咁有錢,每日一張通行證都畀得起啦,真係要買證都無有怕!
--------
每天港幣300元*7日=2100元
每週港幣1000元*4=4000元
每月港幣3000元
呢個建議只係助長緊個別富貴巴迷為影巴士浪費金錢。 |
|
|
|
|
|
|
|
「巴士迷攝影許可證」咁都諗得出
如果通過左既話,真係一個國際大笑話 |
評分
-
查看全部評分
|
|
以上回應,是否可行?是否合適?
|
|
|
|
|
詳情可以問下超戈.....
|
|
|
|
|
|
|
|
此類執法應是一視同仁的,例如不論年齡、性別、種族、貧富、持有器材等的所有拍攝巴士的人士,而不應該針對某一種族、性別、殘疾情況的人士(參看「種族歧視條例」、「性別歧視條例」、「殘疾歧視條例」)
p.s. 我並沒有乘搭過67M短途車 |
|
|
|
|
|
|
|
|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