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
投訴者乃於 2010-10-9 11:30 及 2010-10-9 11:32 分別發出兩則投訴,
指站友 kachun28 及 |_arco 的評分有抵銷負分之嫌。
經本人了解後,投訴者再提供以下連結,當中部份文章貼文者曾被扣分:
http://www.hkitalk.net/HKiTalk2/ ... &authorid=24765
本人亦曾向兩名被投訴站友了解,但未有回覆。
本人請各委員就以下事項作出裁決:
1. 在文章 2088384,站友 kachun28 的評分有沒有違反以下條文?
a. 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2-7 條 a 項 (沒有合理地解釋評分)
b. 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2-7 條 f 項 (企圖抵銷他人評分)
c. 其他相關規定
2. 如委員於第 1 項答「是」,
請建議對應站友 kachun28 發出「注意」、「警告」,或施行處分?
(如委員於第 1 項答「否」,則不用回應此事項)
3. 在文章 2088981,站友 |_arco 的評分有沒有違反以下條文?
a. 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2-7 條 a 項 (沒有合理地解釋評分)
b. 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2-7 條 f 項 (企圖抵銷他人評分)
c. 其他相關規定
4. 如委員於第 3 項答「是」,
請建議對應站友 |_arco 發出「注意」、「警告」,或施行處分?
(如委員於第 3 項答「否」,則不用回應此事項)
在 2010 年 10 月 21 日 23:59:59 的限期之前,
有三名委員回應本案。
三名委員一致裁定兩項評分違反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2-7 條 a 及 f 項,
並建議向兩名評分站友發出「注意」。
本人現根據「增值功能附例」第 3-5 條 h 項,執行判決。
有關評分會被存案及撤銷。
本人謹在此重申,以抵銷他人扣分為理由的加分,
不論是否在有關扣分的文章發出,均屬違規。
有關評分會被撤銷之餘,評分者亦有可能被處分。
在此感謝各委員的貢獻。
增值功能管理委員會
召集人 admin35 (238X) 謹啟
[ 本帖最後由 admin35 於 2010-10-24 15:59 編輯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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