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碼
 會員申請加入
搜索

死因座裁定馬頭圍道45J塌樓事故死者死於意外

[複製鏈接]
12A 發表於 2011-8-16 12:18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Advertisement



http://www.rthk.org.hk/rthk/news/expressnews/20110816/news_20110816_55_777358.htm
個人認為, 事件很多東西係被隱瞞, 所以就無法處理到
最終無助當局處理劏房及僭建問題

希望死者安息, 生者生活安定
更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居住問題, 妥善安置有需要的住客

[ 本帖最後由 12A 於 2011-8-16 12:20 編輯 ]
九巴十六 與你在 GA5505 相見
JX9097 發表於 2011-8-16 18:31 | 顯示全部樓層
其實死者係咪真係死於意外?小弟有所保留
當然,作為市民,要尊重死因庭結果,但唔代表小弟認同
政府機構一向作風官僚,希望是次"意外"可以令政府有所警覺
Quanta 發表於 2011-8-16 20:12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JX9097 於 2011-8-16 18:31 發表
其實死者係咪真係死於意外?小弟有所保留
當然,作為市民,要尊重死因庭結果,但唔代表小弟認同
政府機構一向作風官僚,希望是次"意外"可以令政府有所警覺 ...


死於意外, 某程度可理解為響無罪假定下,
未能在毫無疑問下認定有人誤殺

但即使當作是意外, 屋宇署、當日進行工程的人, 都可以阻止意外發生
kwyeung 發表於 2011-8-16 20:29 | 顯示全部樓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Advertisement



原帖由 Quanta 於 2011-8-16 20:12 發表


死於意外, 某程度可理解為響無罪假定下,
未能在毫無疑問下認定有人誤殺

但即使當作是意外, 屋宇署、當日進行工程的人, 都可以阻止意外發生


前兩年去死因庭坐過一排, 通常死因裁決只係故事開始,
出左裁決, 家屬就可以用裁決作為民事索償既基礎。

如果裁決係「死於不幸」, 多數要告一段落。
如果裁決係「死於意外」, 既為意外, 即係有人引致, 只係睇下邊個要負責任。

就算判「死因不明」, 不過係解死者唔知點解去左,
但仍然有可能咬住某項證據, 去告人疏忽等等。
 樓主| 12A 發表於 2011-8-17 10:14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1-8-16 20:29 發表

如果裁決係「死於意外」, 既為意外, 即係有人引致, 只係睇下邊個要負責任。.


問題係, 住得劏房的, 經濟能力真的好有限
應付完這數天審訊, 還有無能力應付下一步的法律程序,
即追究責任同向有關單位申索
九巴十六 與你在 GA5505 相見
kei_hk 發表於 2011-8-17 10:24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帖由 12A 於 2011-8-17 10:14 AM 發表


問題係, 住得劏房的, 經濟能力真的好有限
應付完這數天審訊, 還有無能力應付下一步的法律程序,
即追究責任同向有關單位申索


如果有合理的申索理據﹐便可申請法緩﹐法綬處會根據申請人的財政狀況及案件勝數去決定是否接受申請。

所以﹐不存在無錢便無得打官司。
 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會員申請加入

本版積分規則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Advertisement

站規|清理本站Cookies|手機版|hkitalk.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

GMT+8, 2025-12-19 18:58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